前日涉嫌在銅鑼灣以利器刺傷警員手臂、其後企圖搭飛機到英國的24歲男子,被控「意圖傷人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毋須答辯,法官拒絕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須還押候審。控方指,被告是在案發當晚買機票離開香港,警方收到匿名電話舉報,指有涉案人士打算搭飛機去倫敦,根據事發時的照片推論疑犯為20至30歲,搜尋當晚出發航班,最後在航機上找到被告。

被告黃鈞華,曾任職土木工程師,辯方指,被告因參與罷工今年2月被裁員,現時為兼職廚師。辯方指,被告因港區國安法實施和被裁員,想暫時離港,原定本月21日回港。至少幾十人在法院外聲援,叫口號和高舉五大訴求手勢,警員在場戒備和拉起封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