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就港區國安法表達關注,指條文含糊和過於空泛,令示威者在違反基本集會和表達自由的情況下被檢控。發言人指,對新法例下控罪範疇未有完整資料和理解的情況下,已經有人因為法例被拘捕感到震驚,關注部份控罪未有足夠區分暴力和非暴力的行為,令法例被人任意詮釋,有損人權保障。發言人指,必須確保法例保證的無罪假定和公平審訊,並與國際人權公約的保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