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國會通過《香港自治法案》,促請美國國會立即停止干預特區內部事務,又指法案和所謂制裁是完全不能接受,對香港金融機構並不具法律效力,只會損害雙方關係和共同利益,又指如有需要,中央和特區政府或會採取反制措施。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國安立法是中央政府的事權,其他國家無權干涉,又指立法並不會影響香港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特區政府對於美國國會展現雙重標準,表示深切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