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鄭若驊在本台節目上表示,律政司就國家安全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已正式成立,檢控科的負責人會在徵得國家安全委員會同意後,由行政長官作出任命。她表示,專門檢控科日後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溝通,並不等於會無視證據、法律「亂告人」,律政司會繼續不受干預作出檢控決定,強調警方、律政司、法庭都會為港區國安法把關,定罪要經過三個門檻。

鄭若驊又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六條,參選或就任公職人士要宣誓擁護《基本法》,按字面理解不包括現任公務員,但公務員事務局有否其他政策,是由他們決定,至於何謂公職人員,現行法例有清楚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