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撥款200億予社會福利署,在各區購買物業設立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指,有關計劃提出至今時隔16個月才獲通過,「短期策略變中短期策略」,同時認為撥款未必足夠應付所需,現時最明顯供應不足的院舍服務,面積、佈局和設計上有相對高的要求,購買到符合要求的物業機會甚低,當局計劃購買物業主要作日間服務,以及家長資源中心及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等現屆政府決定增加的服務。
羅致光表示,如果買物業非由全職公務員處理,不但架床疊屋,更會失去不少購買機會及讓賣家有機會抬價,一旦計劃泡湯,有殷切服務需要的巿民只能無奈繼續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