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男子在七一遊行當日,駕駛插上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試圖截停他的一批防暴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被告上星期五首次提堂因傷勢缺席,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乘坐輪椅,由警員押到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基於港區國安法42條和案情嚴重性等,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要繼續羈押。
被告是港區國安法在6月30日深夜生效後,首名被落案起訴相關罪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