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訂出執法細則中,執法機關要截取通訊無需透過法官頒發命令,做法和過去香港透過法庭把關非常不同,甚至連律師和客戶之間的通訊都不受秘密保障,是違反基本法,亦令警方權力進一步擴大,執法機關的權力未能被有效抗衡。他認為細則中的「合理理由」門檻不足,現時訂立的制度由諮詢、把關到制衡都不足。他擔心訂立細則做法會不斷重演,令政府的權力無限擴張,促請政府訂立法例時要尊重人權,措施要合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