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港區國安法已經實施,昨日律政司長鄭若驊已在聯席會議,交代議員的言論和辯論自由是否受到特權法的保障,至於議員言行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是法庭裁定,而不是主席裁定,議員必須自行判斷言行可招致的法律後果。他又指,議會法律顧問正檢視港區國安法的影響,需時準備,議員如認為言行有問題,應自行尋求法律意見。

議會陣線朱凱廸和工黨張超雄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關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議員在會議廳辯論免受刑責的特權法保障,是否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