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民建聯周浩鼎被指私下協助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修改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調查範圍,報告裁定確立的事實不足以構成譴責周浩鼎的理據,認為周浩鼎行為雖然可能影響公眾觀感,但不致令立法會蒙羞。兩名民主派委員不接受,另行發表少數報告,批評周浩鼎故意誤導立法會,理應被遞奪議席。
| 調查報告裁定確立事實不足以譴責周浩鼎 | |
| 周浩鼎行為或影響公眾觀感惟不致令立法會蒙羞 | |
| 周浩鼎有權考慮調查對象意見 | |
| 未能確立修改調查範圍對梁振英有利 | |
| 民主派少數報告指周浩鼎刻意誤導立法會 |
調查委員會進行了兩次閉門研訊,訊問6名證人,並舉行8次會議,完成調查,早上向立法會大會提交報告,裁定確立的事實不足以構成譴責周浩鼎的理據。
委員會報告:周浩鼎有權考慮調查對象意見
報告確立周浩鼎曾經答應梁振英,修改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範圍,而修改的建議是由梁振英提出,但周浩鼎就在2017年4月,多次聲稱這些修改是由他自己提出。
委員會認為周浩鼎的做法,可能令公眾質疑他是否有能力作出獨立和客觀判斷,引致公眾的負面觀感。不過,周浩鼎的行為,對議員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無構成任何形式的影響或深刻影響;周浩鼎作為調查UGL事件的成員,有權考慮任何人的意見,包括調查對象的意見,提出調查範圍的修訂。
委員會未能確立有關行為,構成他未有履行職責,或者存在角色或利益衝突,未能確立如果修訂的調查範圍獲委員會採納,將會對梁振英有利,也未能確立周浩鼎違反程序公義,破壞調查公正獨立和公信力,違反議員應有的誠信、正直忠誠和責任;因此調查委員會認為,未能確立周浩鼎藐視立法會的職能和權力,令立法會蒙羞。
民主派少數報告:周浩鼎故意誤導立法會
兩名民主派委員表示不接受委員會報告,另行發表少數報告,批評周浩鼎多次聲稱是修改調查範圍的建議,是由自己提出,是故意作出錯誤陳述,誤導立法會,指周浩鼎政治經驗豐富,必然知道梁振英的參與,是必須向委員會披露的重要事實,而且為避免利益衝突,維護立法會憲制尊嚴和獨立性,周浩鼎理應拒絕與梁振英就調查工作進行私下溝通。
少數報告認為,梁振英提出的修訂,要求調查委員審查UGL協議的原意,並核實傳媒披露的UGL協議真確性等,都是對梁振英有利。
少數報告批評周浩鼎損害立法會的合法性、可信性和獨立性,立法會作出譴責和遞奪他的議席,是適當和合乎比例的補救方法。
民主黨涂謹申指,周浩鼎至今沒有正式致歉,不符合公眾期望的標準,若果認為周浩鼎的行為無問題,會開了壞先例,令人遺憾。
根據委員會的報告,周浩鼎、梁振英、前特首辦特別助理邱萍菲,都有受邀作證,但都無出席研訊,也沒有提交書面陳述。
事發在2017年,周浩鼎向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被揭發有多處被特首辦修改的痕跡,周浩鼎其後承認,梁振英曾經主動接觸他,就調查範圍提出意見,他亦辭去委員會成員的職務,強調自己無違規、無隱瞞。香港本土毛孟靜動議譴責他的議案,交由調查委員會跟進,委員會有7名委員,包括5名建制派和2名民主派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