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以及發放相關影像訂立刑事罪行的建議,展開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政府早前建議訂立「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罪」,禁止偷拍裙底。至於「高炒」由上而下拍攝衣領的行為是否包括當中,當局指拍攝衣領的定義不如偷拍裙底清晰,而且可能涵蓋自拍等情景,因此建議罪行不包括拍攝衣領,但法例中的私密處,是指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不論這些部位是外露或只以內衣遮蓋,相關拍攝行為也會受到法律規管。當局亦建議訂立「窺淫罪」和「私密窺視罪」,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觀察受害人進行私密行為,例如如廁等,或記錄受害人進行私密行為的影像,將可構成犯罪。如果未經同意,操作設備使人能夠觀察受害人私密行為,或記錄私密行為的影像,都可構成犯罪。另外,當局也建議將發放偷拍私密影像、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都列為罪行;部份罪行可有免責辯護,例如合法權限下的執法和採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