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當局建議,所有由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至於其他公務員,就要在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另一職系時,宣誓或簽署文件。

而在政府的決策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的公務員以及職務較為敏感的公務員,例如紀律部隊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都要宣誓或簽署文件。形式方面,部份公務員應以宣誓方式進行,例如首長級中較高職級的公務員。

*政府計劃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
*新入職、升職、轉職系時要宣誓或簽文件
*公務員工會關注現職公務員的簽署文件內容、須否承擔法律後果

*民主派:反映政府不信任公務員,箝制言論自由

政府:須考慮違反誓言如何跟進 公務員:宣誓會帶來額外束縛

政府指,公務員宣誓建議,與《港區國安法》相符,在考慮和落實建議時,須考慮當有公務員未能遵從要求或違反誓言或聲明時,應採取的跟進行動及處理機制。當局會諮詢公務員團體的意見,同時繼續與律政司研究,擬定落實細節。

有公務員指,宣誓會帶來額外束縛,但一旦規定落實,會無奈依從;亦有公務員擔心,「效忠」一詞各人演繹不同,擔心日後同政府政策持相反意見,會被懲處或有後果,公餘參與任何活動亦會受限。

華員會:更明確公務員責任及要求 新公務員工會:關注同事須否承擔法律後果

華員會會長利葵燕指,公務員本身要遵守基本法及恪守公務員守則,今次只是形式不同,認為更明確公務員責任及要求。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冲認為,新入職員工安排無大問題,但關注現職公務員的簽署文件內容及形式,如果有如目前問責官員只宣誓一個簡單條文,公務員可以理解;較高職級的公務員因為接觸較敏感資料,以宣誓方式進行是可行辦法。

新公務員工會指,絕大多數會員認為無需強制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亦關注宣誓實際內容,以及同事須否承擔不合理的法律後果,令基本自由及權利受到限制,促請政府須先諮詢全體公務員的意見,才推出具體內容,同時解釋為何需要在現行框架下,再以「架床疊屋」的方式設立宣誓制度。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形容,文件等同一份新合約,指政府做法是想避開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因此當公務員晉升或轉職時,才要宣誓或簽署文件,預料高職級的公務員會簽署,新入職的公務員就三思。他希望政府可以交代公務員言行的底線,避免同事觸犯。

公民黨質疑若不遵中聯辦指示是否違宣誓 胡志偉:反映政府不信任公務員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中央已經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確立宣誓效忠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意味公務員可能同樣要效忠中央,與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早前表示,公務員有雙重身份的含義一致,反映種種政策是環環緊扣,質疑日後公務員不肯遵守中聯辦的指示,會否被裁定違反宣誓內容。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指,現行的公務員守則已經要求公務員要效忠特區,履行特區首長的指示,現時政府決定在形式上,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文件,反映政府不信任公務員,亦將約束擴展至公務員的日常生活及言論,形成白色恐怖及寒蟬效應,箝制言論自由。

民建聯歡迎:宣誓要求簡單 冀政府釐清不肯宣誓或違反誓言後果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歡迎,認為公務員本身都知道要效忠基本法及特區,宣誓的要求很簡單,不明白政府為何分批安排公務員宣誓,認為會拖慢進度。

民建聯蔣麗芸亦認為,新措施恰當,但希望政府釐清罰則,表明公務員不肯簽署文件或宣誓,以及違反誓言有何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