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所有由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均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至於其他公務員,就要在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另一職系時,宣誓或簽署文件,而在政府的決策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的公務員以及職務較為敏感的公務員,都要宣誓或簽署文件。部份公務員應以宣誓方式進行,例如首長級中較高職級的公務員。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冲表示,新入職員工安排無大問題,但關注現職公務員的簽署文件內容及形式,如果有如目前問責官員只宣誓一個簡單條文,公務員可理解;較高職級的公務員因為接觸較敏感資料,以宣誓方式進行是可行辦法。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形容,文件等同一份新合約,指政府做法是想避開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因此當公務員晉升或轉職時,才要宣誓或簽署文件,預料高職級的公務員會簽署,新入職的公務員就三思。他希望政府可以交代公務員言行的底線,避免同事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