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要求新入職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冲在本台節目指,《基本法》本身已對公職人員有相關規定,未知新要求與既有安排的分別,相信是要滿足港區國安法第6條的要求,暫時未知違反宣誓的罰則,希望與政府討論。
李方冲指新要求涉刑事罰則,可能令公務員有壓力,執行上亦好難介定是否擁護基本法。他又指《基本法》賦予市民集會遊行的權利,如果不是用公會或公職人員名義,可以參與集會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