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康文署在沒設「公眾授泳區」的公眾泳池,容許市民進行授泳活動,做法令其他泳客誤以為康文署疏於執法,以致產生誤解及帶來更多投訴。康文署只對構成滋擾的公眾授泳活動,作出口頭勸諭,並無檢控,而近年涉及公眾授泳活動的投訴有上升趨勢,認為署方應積極考慮利用「公眾授泳區」,將一般泳客及授泳人士分流,並制定統一及具體的政策及機制,及明確規範授泳活動,只可在「公眾授泳區」進行。公署又指,康文署應加強「公眾授泳區」的管理,制定具體使用條款,例如使用人數上限等。

趙慧賢促康文署加強監管

公署又指,康文署用作分配公眾泳池主池,而推行的「中央分配泳線計劃」,所分配的公眾泳線用途不清。不少泳會經計劃獲分配泳線後,出現取消租用情況,部分泳會取消率達100%。申訴專員趙慧賢指,計劃設計是讓泳會及泳手作長期穩定的訓練,不應該有大量及重複取消,認為康文署要加強監管,並與業界商討罰則,以及考慮成立獨立小組,制定客觀及透明的分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