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本台節目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未有人能百分百肯定法例是否具追溯力,因為中央將香港眾志定為港獨組織,因此不能夠以香港眾志身份行事,組織內亦有很多中學生,未必能面對被捕的風險,因此決定解散,但自己未有參與決定解散的投票。
黃之鋒又指事前已知香港眾志前主席羅冠聰會到海外,認為在外國較少受到港區國安法的制肘,在外國爭取國際關注,是相輔相成。對於早前有傳言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當局會作出拘捕,黃之鋒就指當時心情是嚴陣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