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一國兩制和港人享有的自由仍然存在,若中央政府不是想維護一國兩制,就會將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完全延伸至本港。他又表示,本港在2003年就基本法23條立法失敗,反對派的拉布令本地立法必然再次失敗,本港23年來未有履行憲制責任,就維護國家安全自行立法,為國家安全帶來很大的威脅,擔心本港將成為顛覆國家政權的基地,強調本港只是享有高度自治權,並非完全的自治權,因此今次港區國安法的立法,沒有違反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