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在一個論壇上表示,港區國安法仍有很多「未知」因素要釐清和討論,例如有不少觸及政治議題的學術討論是否違法,在法律上似乎仍未清晰,條文應清楚界定討論暴力和倡議暴力的分別,除非證明有慫勇他人作即時行為,否則純粹學術討論不應視為違法。他又批評,港區國安法條文的英文譯本,用字翻譯得並不準確,希望律政司能提供更清晰的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