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專責調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涉嫌收取澳洲公司UGL五千萬元的委員會,經過三年時間,發表調查報告,指委員會在索取資料及取證方面,困難重重,無法進入發掘事實的階段,不能公平及客觀作出任何觀察及結論,決定結束工作。
報告指,梁振英無向專責委員會提供資料,亦從未出席會議,UGL公司同樣拒絕提供資料,稅務局亦以保密為由,拒絕出席聆訊。專責委員會曾經研究,尋求立法會授權命令各方作證,但大部分委員覺得,不應該以漁翁撤網方式,試圖取得更多資料,認為最終不大可能取得任何成果,只會浪費時間和資源。專責委員會合共有11名委員,建制派佔7人,民主派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