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對足總的企業管治及運作,有不合規定的做法及不足,表示震驚,又對港協暨奧委會沿用的運動員遴選過程及制度,存在不足及不當之處,表示震驚及強烈不滿。

 帳目委員會對足總的企業管治及運作,有不合規定的做法及不足,表示震驚
 帳委會強烈不滿港協暨奧委會,遴選運動員過程存在不足

石禮謙:足總常設審計委員會四年無成立 政府難辭其咎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其中一個最令人失望的例子是,審計委員會是足總一個常設委員會,擔當監察及檢討足總內部審計職能成效的責任,但委員會在2015年至2019年中並未成立,亦未曾開會,對董事局知悉有關情況,但並無採取糾正措施,感到震驚,亦認為政府當局難辭其咎。

帳委會又對足總未能提供,2014年7月至2019年3月間的市務及傳訊委員會大部分議程,及會議紀錄予審計署審查,表示震驚,對足總在達成表現目標及指標、及在社區推動足球的效益表示遺憾及失望。

遴選運動員過程存在不足 帳委會強烈不滿

在港協暨奧委會方面,帳委會認為奧委會沿用十多年的運動員遴選過程及制度,存在不足及不當之處,對此表示震驚及強烈不滿。

帳委會指,部份不符合已公布遴選準則的運動員,竟獲遴選委員會以另一些從未公布的準則,選拔參加第18屆亞洲運動會,有關理據亦未有妥善記錄,認為委員會討論過程的紀錄不全,會削弱運動員遴選過程的誠信、透明度及公信力。

帳委會又指,港協暨奧委會不公開宣布委員會將會考慮的所有因素,或會導致運動員遴選機制,出現潛在或觀感上的不公平情況,在機制下很易濫用任何酌情權,亦可能在觀感上有利於較易掌握遴選相關資料的人,促請盡快就現行運動員遴選準則展開檢討,考慮制定劃一標準的運動員遴選準則,並以公開方式選拔運動員,增加遴選過程的客觀性及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