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林朗彥,被控去年在政府總部示威時襲擊保安,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
事發在去年3月,時任眾志主席的林朗彥被指在抗議修訂逃犯條例時,衝入政總大堂撞跌保安。裁判官何俊堯指,保安作供指是因為林朗彥接近才撲向他,但閉路電視顯示是保安主動攔截林朗彥,證供和片段有頗大出入,裁定林朗彥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