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去年將示威文宣貼在便衣警員背部,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3星期。案發在去年平安夜,25歲被告何曉朗在尖沙咀海港城,將一張文宣貼在一名便衣警員背部,他自辯指當時以創新方式宣傳訴求,並不知對方是警員。裁判官陳慧敏認為,被告一早識別出警員身分,斥責張貼海報是對警員極其侮辱,強調警員執法有法律象徵意義,判處他監禁3星期。

辯方提出被告已還押31日,超過判刑刑期。裁判官指是由懲教署計算實際刑期,決定將被告還押懲教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