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下午在數碼港拘捕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控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涉及他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一個中學生集會上,公開呼籲兩日後參加港島區一個被警方反對的遊行。
譚得志其後被帶到粉嶺法院提訊,他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他獲准以10萬元保釋候審,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向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