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指,外國政府對港區國安法的認知淺到嚇人,沒有自己的研究。他認同如果法例執行上不能維護一國兩制是令人擔心,但條例只是實施兩星期,可以再觀察。他又指港區國安法訂明行政長官可以委任法官處理國安法的案件,認為案件會涉及好多政治問題及國家安全的敏感資料,特首對國安資料會得知較清楚,有必要由特首指定法官。湯家驊指現有的刑事罪行條例有比港區國安法「更辣」的條文,政府本來已有能力打壓異見人士,但強調至今都沒有用過,而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亦不應歸到港區國安法上。
湯家驊認為,港區國安法理論上更便利民主發展,他指過往有聽過中央憂慮香港有全面民主,可能會出現顛覆國家的情況,如可以處理到中央的顧慮,理應可專注民主發展,但現時民主及建制派對立更加加劇,難以尋求共識。對於多國有意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湯家驊認為引渡協議是引渡刑事罪犯,不是政治犯,批評是將政治凌駕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