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因應北京實施港區國安法,決定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並將對華的武器禁運延伸至香港。特區政府對此強烈反對,認為英國因為政治目的,單方面暫停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定,是屬於雙重標準的政治操作,粗暴干涉中國内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甘心讓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凸顯了英國有機會成為一些在香港被通緝的人,嘗試逃避法律責任的地方,英國要就此向法治和國際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