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防護中心表示,目前接受檢疫人士要在檢疫第12日提交深喉唾液樣本化驗,但因應確診個案增多,化驗所要較長時間完成檢測,會改為第10日收集樣本化驗。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第10日和第12日收集樣本的差別不大,提早收集樣本可以及早知道檢疫人士有否病毒,完成檢疫,否則他們完成檢疫後仍未知道檢測結果的話,將增加社區傳播的風險。
對於有意見建議為低風險市民進行混合樣本測試,一旦發現陽性反應才再拆開檢測,以增加檢測量和縮短化驗時間,張竹君就指,衛生署的化驗所也有進行混合化驗,最多會4個樣本混合,但認為只會減省檢測材料,涉及的工序仍然很多,不能減省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