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在網頁宣布,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明年1月起可以為自己和直系親屬,申請「BNO簽證」前往英國,最多可逗留5年,之後可申請居留權,再居住12個月後可以申請入籍。持簽證人士可在英國讀書及工作,但不能申領社會福利。他們可選擇一次過居留5年,或選擇先居留30個月,其後再延續居留30個月,在居留5年期內的任何12個月內,最多可離境180日。

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在國會發表書面聲明,指英國同港人有強而有力的歷史關係,會履行對維護港人自由的承諾,由明年起,開放300萬名港人到英國入籍,申請人無須通過能力檢測,最低入息及經濟審查,人數亦不設上限,他們到英國前無須證明在當地有工作,抵埗後可再求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