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商品交易所主席兼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欺詐兩項罪名成立,下午在區域法院,判監4年。 另一被告、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一項串謀詐騙罪涉,判囚1年。警方在庭外表示歡迎裁決,判刑具阻嚇性及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又指案件涉及大量文件,不同的資金流向及虛假資料,要長間分析證據,增加調查難度,相信案件不會再有人再被捕。
判辭指,張震遠因渴望成功的野心而犯案,雖然無人蒙受損失,但不肯定香港金融中心聲譽有否因而受損,強調需要保障投資者,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兩項控罪分別以3年半和3年作為量刑起點,考慮他曾出任多項公職,扣減6個月刑期,加上部份刑期同期執行;蔡達英因為頂證張震遠,扣減一半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