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宣布,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身份的香港人,以及他們的直系親屬,明年1月起可以申請簽證前往英國,最多可逗留5年,之後再居住1年後可以申請入籍。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表示,由於英方違反承諾在先,中方將考慮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他批評,英方不顧中方的嚴正交涉,執意在BNO問題上搞政治操弄,公然違背承諾,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干涉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中方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