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去年共接獲299宗投訴個案,按年減少2%,最常見的投訴性質包括「不妥善處理臨時買賣合約(或臨時租約 )」、「發出違規廣告」、「未有與客戶訂立或解釋《地產代理協議》」以及「提供不準確或具誤導性的物業資料」。當中以涉及發出違規廣告的投訴增幅最大,由前年的20宗增至56宗,香港境外物業銷售的投訴則下跌六成,跌至6宗。

另外,地監局去年巡查一手樓盤銷售點、地產代理商舖及抽查網上物業廣告,共發現143宗違規個案,當中有關地產代理於一手樓盤銷售點秩序的個案,由前年的17宗跌至5宗。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的備存客戶記錄規定的個案,錄得五成跌幅。另外,去年局方共向258名地產代理採取行動,一共撤銷55個牌照及暫時吊銷18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