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校委會決定即時解僱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在本台節目表示,對校委會決定感到極失望,質疑教務委員會早前調查指,戴耀廷在佔中案被裁定罪成,只構成行為不當,而並不構成解僱理由,批評校委會一意孤行,不尊重教務委員會作為學術教學最高機構的專業及自主。
李梓成指,昨日會議超過3小時,討論戴耀廷去留的議題佔八成,認為校委會其他代表的意見相當一致。他要求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應基於公眾知情權,公開交代校委會決定的理由,否則是「黑箱作業」。李梓成又質疑,即使解僱戴耀廷,都不會令大學「一勞永逸」,形容今次反而令港大捲入更大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