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男子,去年11月在中環被警方截查,搜出鐵筆和金屬棒等,他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獲准保釋至下月,等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

事發在去年11月11日晚,網上發起三罷行動,被告在中環被警方截查,從背囊搜出一支鐵筆、3支金屬棒、手套和頭套等物品。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為關心社會而犯案,留下案底已經受教訓,不會再犯,事發時被告是想為示威作物資支援,並非用作犯案,無證據顯示他曾拿出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