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基本法第69條規定立法會任期每4年一屆,政府決定押後選舉,人大有機會需要釋法,同時由於立法會將會出現真空,是否由現屆議員延任,還是要成立新的立法機關,都需要由人大常委決定。

湯家驊認為,由現任議員延任是最接近本地法律的處理手法,可以在未來一年召開緊急會議,即使部分議員被取消參選資格,但作為現屆立法會議員,理應有資格過渡。湯家驊又指,隨著政府公佈選舉延期,選舉報名失效,即使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決定都已成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