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通緝的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在社交網站發文指,自去年5月起已不再提倡香港獨立,而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亦無再和任何外國政客提及任何有關香港獨立的內容。他認為,警方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或「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來通緝他,唯一可能性是基於他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前的行為,而判斷他犯罪,證明港區國安法有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