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樂富邨公屋戶因為暪報擁有薄扶林碧瑤灣物業,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監2個月,緩刑1年。房屋署指,被告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並無申報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調查後揭發案件,呼籲所有公共房屋居民,必須如實申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