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會「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發表報告,指在反修例示威中,警方對人道救援工作者過份使用武力,要求英國政府制裁容許警暴的香港高級官員,包括但不限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長鄧炳強,並要防止曾擁護港區國安法及助長警暴的人士,享有英國給予香港人的保護及BNO護照持有人的特別移民政策,英國並要領導建立獨立機制調查香港情況。

小組收到過千份書面證據,並邀請多名證人作證,指在反修例示威中,急救人員、醫生及護士等受到恐嚇、滋擾、威脅、肢體暴力對待及拘捕,香港警隊對待急救人員,及在醫院內作出干擾,導致他們未能接受及時同適當的治療。小組認為,無證據顯示急救人員在暴力示威現場,就可以合理化剝奪他們應受到的保護。小組共同主席卡邁克爾指,有關暴力行為並非少数幾名流氓官員的問題,明顯是警察執法制度性及故意的改變,更接近中國大陸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