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在團結香港基金的網上講座,談及《港區國安法》,指維護國家安全和尊重保障人權根本上是一致,法律是規範人的行為,而權利和自由都不是絕對,並非沒有任何邊際,世界上100多個國家的憲法和國際公約都明確規定,行使權利和自由時不得危害國家安全。

他又表示,《港區國安法》的總綱已訂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時,應當尊重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也要遵行法治原則,強調《港區國安法》懲治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份子,對於守法的港人來說,不單不會影響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權利,更會更好保障這些自由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