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檢控李卓人、黃之鋒等24人,涉嫌今年6月4日,在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同時涉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於9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被檢控的人,包括胡志偉、朱凱廸、黃之鋒、羅冠聰、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何桂藍、張崑陽及梁國華。其餘被告包括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陳皓桓、蔡耀昌、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梁錦威、趙恩來、麥海華和鄒幸彤,他們早前已被檢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同案亦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李卓人認為當日他們只是行使《基本法》賦予港人的集會自由,過程完全和平,批評警方製造寒蟬效應,整治和平集會。他又指,連計今次,他因為4次集會被控告9項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