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阻差辦公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在九龍城法院提出刑期覆核被駁回。涉案49歲清潔工被控去年8月反修例示威期間,在深水埗阻礙警員截查工作。律政司一方指案件罪行嚴重,法庭應就公眾阻嚇性給予更大比重,考慮被告背景及刑事記錄,建議改判兩個月即時監禁。裁判官判決時指,本案不涉及實質襲擊警員,亦沒有更多聚眾擾亂行為,判刑與過往更嚴重案件相比並無過輕,裁定駁回覆核,被告獲得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