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去年在將軍澳,涉嫌辱罵途人「曱甴」並出手施襲,二人早前承認6項襲擊罪,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妻子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丈夫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考慮到女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事發時因受酒精影響作出不理性行為,加上已經還押三星期,相信有汲取教訓;男被告亦有深切悔意,承認受酒精影響未能控制情緒。二人離開法院時,大罵在場記者「曱甴」、「黑記」,混亂間一名男記者被撞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