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第六屆立法會9月底後,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本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以解決押後立法會選舉的真空期問題,是以最少震動的方法,最短時間內令立法會可以繼續運作,但壞處是做法的確與基本法69條規定立法會4年任期有不符。
延伸閱讀:人大常委會通過現屆立法會繼續運作 梁愛詩:決定合理
葉國謙:被取消參選資格現議員可繼續延任
葉國謙強調,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根據中國憲法,按具體情況作出法律規定,不能指有損基本法,因基本法制定時未有出現疫情問題。葉國謙指,今次是整個立法會過渡,並非設立另一個新議會,亦無關下屆立法會事宜,因此早前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四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可以繼續延任。
延伸閱讀:政府指所有議員延任並毋須再宣誓 2021換屆前不補選
梁美芬:人大常委會決定非釋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在電台節目指,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本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並非釋法,而是一次性的決定,反映中央信任及全力支持特區政府處理疫情。
她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最簡單及直接,亦提供合憲性,不擔心會出現司法覆核挑戰,呼籲攬炒派不要沉迷外國棋子,冀望香港社會在未來一年可冷靜下來。
梁美芬認為,人大常委會決定是給予早前被取消參選資格四名議員一個機會,議員就任時宣誓擁護基本法,當基本法日後有更新,包括將港區國安法納入附件三,議員同樣應擁護基本法,否則不適合擔任立法會議員。
張達明:決定突顯香港不再行使普通法及基本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電台節目指,人大常委會決定政治上解決《基本法》條列明每屆立法會任期4年的問題,同時突顯香港不再行使普通法及基本法,正式實踐「全面管治權」,以中國特色法律制度處理香港問題。
張達明指,今時今日,中央不會容許香港法院宣布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違反基本法,加上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現實上是不容挑戰。
對於現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但毋須再次宣誓,張達明形容是中央「高招」,並非決定成立臨時立法會,泛民內部需要決定是否延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