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完成調查,由4間貨櫃碼頭營運商組成的香港海港聯盟,有否損害競爭,指聯盟成員會根據協議,在運作、商業和財務上作出協調,共同經營和管理葵青港的8個貨櫃碼頭,共23個泊位,而聯盟成員在部份市場的佔有率非常高,不大可能受到競爭制約,可能會提高服務收費,或者降低服務水平,損害顧客利益。
聯盟因應調查結果,提出設定收費上限,承諾維持服務水平,有效期最長8年,競委會認為聯盟提出的承諾能夠釋除疑慮,並進行公開諮詢,再決定是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