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5名民主派人士,早前被控在去年8至10月,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警方早前取得法庭手令,調查李柱銘、何俊仁等5人的手機內容,5人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手令。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預計今個月內會頒下判辭。

申請一方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警方的手令範圍太闊,允許搜查申請人手機中所有內容,形容如同容許警方入屋,取走單位所有物品調查,又指案中各人控罪的日期等十分清晰,認為手令可列出,容許警方搜查特定時間或字詞的資料。

律政司一方指,執法人員在未看到手機內容下,難以準確列明需要搜查的資料,事後亦可檢視對方有否取得不涉及案件的資料,並採取法律行動,又指若在申請手令時進行雙方聆訊,一定要展示有關證據,認為會破壞警方調查,影響調查完整性及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