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協會代表10位無家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警務處聯同康文署在去年12月21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違法清場和丟棄無家者物品,索償費用2200至13290元,申索物品包括衣物、床墊、輪椅和現金。案件今日首次提堂,審裁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再提訊,等待涉及另外2名申索人同性質案件提堂,和雙方的證人供詞和文件證據。
社協指,康文署當日無在24小時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把無家者家當當垃圾丟棄,違反相關條例,警方就出動防暴警,以滅罪為由無理驅趕無家者。康文署曾回覆社協,指當日與警方曾進行聯合行動,署方是負責清潔場地及無人認領的雜物;警方就指,當日在現場正進行反罪惡行動,拘捕6人涉販毒等,並檢獲思疑毒品等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