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北區醫院,被3名警員襲擊的6旬男子,原本因襲警罪被判監半年,在高等法院上訴獲減刑並可即時獲釋。男子去年6月在上水天平邨因醉酒鬧事,襲擊途人及警員,承認普通襲擊及襲警,今年5月在粉嶺法院被判監6個月,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同意上訴方指,案情非同類案件最嚴重,不應以6個月最高量刑起點量刑,亦不應完全將兩罪刑期分開執行,考慮被告曾還押,裁定減刑去可即時獲釋的3個月。

案中被告在被捕後送往北區醫院,其後揭發遭3名警員在病房內襲擊,3名涉案員分別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襲擊交替控罪,案件將於今年11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