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1國慶日反修例示威,中學生曾志健在荃灣大河道與警方衝突,被防暴警察開槍擊中胸口。曾志健早前入稟人身傷害索償,並申請法援,法援署拒絕他的申請。法援署在信中表示,警方當時向曾志健使用的武力合理,同時指曾志健未有合理理由提出訴訟。

曾志健被控於當日,干犯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