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表示,現時劏房濫收水費問題嚴重,業主自行安裝分錶計算水費,令租戶不但未能享有水務署首12立方米水免費的權利,每月更被收取每立方水16至20元,較水務署的收費高,令劏房租戶每月水費開支,較一般市民多數倍。聯席批評,政府一再強調收取水費是租客與業主間私人協議的說法,不負責任,希望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在修訂租約協議時,要求業主清晰列明水電的收費。

有劏房租戶就業主濫收水費,1月向水務署投訴,但署方上月回覆指,律政署決定不起訴業主。他對署方的決定感到不解,認為極不合理,又質疑相關條例是否不足以控告業主。亦有劏房租戶指,業主濫收水費令生活負擔大增,促請相關部門正視問題,並實施租務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