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警校任教的警長,涉嫌向受訓的學警濫收費用,涉及約24萬元,早上在區域法院裁定4項罪名不成立,但被法官斥責他謊話連篇,不過因為難以依賴學警的舉證,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

49歲被告歐智威,被控4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2012及2013年,向30名受訓學警濫收費用,包括購買上期學警留下的文具、收取製作紀念冊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