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分別16及15歲的男女,6月在上水掌摑一名13歲女童合共18巴,他們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15歲女被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24個月感化,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考慮到被告認罪、年紀較輕和初犯,因此接納青少年罪犯評估小組的建議,判處24個月感化。16歲男被告,連同另外兩項襲擊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兩名被告是男女朋友關係,案發當日傍晚6時半,事主經過上水清曉路時見到女被告,女被告其後稱事主「爛口」,雙方因而口角,之後事主被女被告掌摑最少7次,而男被告則打事主合共約11次,事主右邊頭皮及左肚感到疼痛和紅腫。男被告涉嫌同日在上水另一條屋邨,與另外6人襲擊另外兩名男子,裁判官將3項控罪同時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