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少年去年11月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掟汽油彈,擊中其中一個單位的窗戶與牆身,他早前承認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裁判官在庭上多次質疑,被告是否有意圖損毀單位的窗與外牆,獲辯方確認。
控方指,被告將汽油彈掟向有人居住的單位,對住戶及其他住客造成嚴重安全威脅,建議法庭判刑時除考慮被告的背景,亦要考慮被告犯案時戴上手套及蒙面,是有預謀犯案。但裁判官指,留意到同類案件很多示威者的裝束都類似,又認為被告的年紀是重要的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