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各政府部門主管發信,表明若有正處於試用期的公務員,因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遭檢控,都應立即解僱。政府人員協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和香港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發表聯合聲明,支持做法,認為符合《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等對公務員的要求。

聲明表示,香港正處於水深火熱的困境,特區政府必須加強施政,盡快讓香港重回正軌,公務員隊伍是特區政府骨幹,工作表現、專業知識及行為操守均十分重要,不但是《公務員事務規例》及《公務員守則》對公務員的要求,而且也是公眾的期望。